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华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吴川市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运输配送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共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编号:XF2024-ZHG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吴川市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运输配送车辆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四、项目类别:非通用类(货物)
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交货时间 | 采购预算(元) |
1 | 冷链配送车及冷链运输车 | 合同生效后30个自然日内中标人完成车辆供货、调试及验收 | ¥2,000,000.00 |
注:1、详细技术需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附件《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附件《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附件《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附件《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领购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九、开始受理投标文件:2024年1月23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十、评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十一、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递交投标文件,提供授权函原件加盖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开标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开标结果等职责,如未参加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放弃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9-555206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668-3377937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邮 编:525000
收 款 人: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茂名亨利华府支行
帐 号:44050169004500000480
3、采购信息查询
http://www.gdxfzbcg.com/ (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
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