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茂名市文东街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2023-ZFJC020
项目名称:茂名市文东街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编号:XF2023-ZFJC020
二、项目名称:茂名市文东街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三、采购预算:二年合计采购总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每年采购总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四、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1+1模式),满12个月为一年。
五、项目类别:非通用类(服务)
六、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 服务年限 | 备注 |
1 | 茂名市文东街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 1项 | ¥1,200,000.00(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1+1模式),满12个月为一年 | 配送内容主要包括大米、食用油、蛋类、三鸟类、鲜肉类、冷冻品、蔬菜瓜果、面点、调料品、副食类(含干货、咸杂)、豆制品、河粉、鱼虾类等 |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1+1模式),满12个月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者官网备案截图。(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异议的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者官网备案截图。(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异议的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二、领购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1为原件,2、3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文东街小学
地址:茂名市文东街小学
联系方式:柯主任/0668-2871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联系方式:周小姐/0668-3377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主任
电 话: 0668-2871640
附件下载:茂名市文东街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8.21定稿)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