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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XF2023-ZFJC021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茂名市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2023-ZFJC021

项目名称:茂名市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编号:XF2023-ZFJC021

二、项目名称:茂名市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三、采购预算:约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四、服务年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项目类别:非通用类(服务)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序 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

服务年限

备注

1

茂名市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1项

约¥160,000.00(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配送内容主要包括大米、食用油、蛋类、三鸟类、鲜肉类、冷冻品、蔬菜瓜果、面点、调料品、副食类(含干货、咸杂)、豆制品、鱼虾类等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者官网备案截图。(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异议的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者官网备案截图。(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领购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8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1为原件,2、3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第二中学     

地址:茂名市第二中学        

联系方式:邓先生/0668—2262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联系方式:周小姐/0668-3377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  0668—2262650

 

附件下载:茂名市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8.21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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