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潭头食品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潭头食品公司生猪屠宰场改扩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共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编号:XF2022-ZHG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潭头食品公司生猪屠宰场改扩建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陆拾陆万叁仟壹佰元整(¥2,663,100.00)
四、项目类别:非通用类(货物)
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潭头食品公司生猪屠宰场改扩建项目 | 批 | 1 |
注:1.详细技术需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领购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1为原件,2、3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6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九、开始受理投标文件:2022年5月16日 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茂名市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十、评标时间:2022年5月16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茂名市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十一、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递交投标文件,提供授权函原件加盖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开标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开标结果等职责,如未参加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放弃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0668-666249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668-3377937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邮 编:525000
收 款 人: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茂名亨利华府支行
帐 号:44050169004500000480
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