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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人民政府电城镇南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XF2021-GJC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940-2021-00634

项目编号:XF2021-GJC016

项目名称:电城镇南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36,460.6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电城镇南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136,460.68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电城镇南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2,136,460.6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完成施工及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城镇南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城镇南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广东省外的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近三个月单位依法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注:(1.本项格式须按磋商文件“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要求填写递交;2.如果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按新规定办理信息公开,则提交有二维码的网上信息系统证明的打印件加盖公章(所盖公章不得影响二维码的读取)未办理信息公开的则提交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3为原件,1、24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购磋商文件时须提供领购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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