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901-2021-018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F2021-GJC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高级技工学校校园提质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磋商保证金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P72页中
“五、磋商保证金 ”
10.1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形式(电汇等)等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2)收 款 人: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 户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茂名亨利华府支行
4)帐 号:44050169004500000480
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须通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向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如供应商是个人的,则允许用个人账户提交)到达招标代理机构的保证金账户。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更改为:“五、磋商保证金 ”
10.1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2)备注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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