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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高级技工学校校园提质改造工程采购XF2021-GJC006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901-2021-018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F2021-GJC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高级技工学校校园提质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磋商保证金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P72页中

五、磋商保证金 

10.1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形式(电汇等)等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2)收  款  人: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 户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茂名亨利华府支行

4)帐      号:44050169004500000480

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须通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向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如供应商是个人的,则允许用个人账户提交)到达招标代理机构的保证金账户。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更改为:五、磋商保证金 

10.1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2)备注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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