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茂名市政府投资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901-2021-01899
项目编号:XF2021-FG005
项目名称:茂名市政府投资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茂名市政府投资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茂名市政府投资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服务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的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不含暂定级)或以上资质。
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购买社保证明,已退休项目负责人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茂名市政府投资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茂名市政府投资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不含暂定级)或以上资质。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购买社保证明,已退休项目负责人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注:(本项格式须按招标文件“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要求填写递交)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1为原件,2为复印件加盖公章,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领购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审计局
地 址:茂名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