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茂名市应急管理局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2021-HJC002
项目名称:茂名市应急管理局抗洪抢险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6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抗洪抢险装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6,64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抗洪抢险装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76,640.00 | 1,276,64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合同包2(无人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67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无人机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74,000.00 | 67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每个标包)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标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每个标包)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7)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3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注:(本项格式须按采购文件“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要求填写递交) 。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以上资料1为原件;2为复印件加盖公章,领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茂名市光华北路668号
联系方式:0668-298968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9号第3层15号房02室
联系方式:0668-3377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668-3377937
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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